天天头条:汉武帝时期有了新的官职刺史,刺史权力有多大?有什么特殊之处?

时间 : 2023-06-30 10:58:06 来源 : 历史大讲官

汉武帝时期发明的刺史是一个特殊的官职,它的特殊就在于:可以以小官监察大官,而这种制度出现后,效果非常的好。

“夫秩卑而令之尊,官小而权之重,此大小相制,内外相维之意也。”

刺史的诞生


(相关资料图)

刺史最初的职责就是按制度上的六条诏书来办事,主要就是监察两千石长吏、强宗豪右以及诸侯。

六条的内容如下:

一条,强宗豪有,恃强凌弱、以众暴寡等;二条,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,鱼肉百姓,聚敛为奸等;三条,风厉杀人,怒则任刑,喜则淫赏,烦扰刻暴等;四条,二千石选署不平,蔽贤宠顽等;五条,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,请托所监;六条,二千石违公下比,阿附豪强,通行贿赂等。

刺史为六百石,而太守为两千石,刺史的职责在汉初权力并不广,主要是为了监制二千石的官员,看他们是否有做出逾越之事,如果被查到这些犯了六条制度上的事,那么刺史就可以以小官治大官。

刺史职权的加强

刺史的设立使得监察和行政分离,但他们可以以卑临尊,效果显著,但随着监察固定成型,刺史慢慢有变成行政权力的趋势。西汉末年到东汉初,刺史两次改为州牧,然后有改为刺史,光武帝时期,刺史降秩六百石,恢复刺史的监察性质。

但在这样反复改变的过程后,刺史的职责反而变得越来越大,如:

监察范围扩大,先前只监察二千石的官员,但在权力加大后,二百石以上的官员都在刺史的监察范围之内。获得选举弹劾权力,最早的刺史是没有选荐官员权力的,后来就有了每年举荐一次茂才的机会。干预地方行政,后期的刺史逐渐越权行事,不断干预地方行政,这种行为其实也是皇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掌握兵权,兵权原来都由各郡掌控,但因为农名起义次数的增加,各地政府疲于应付,后来就由刺史带兵镇压。在日积月累后,刺史虽然只是检查官,但却有着行政权力,作为朝廷派出的官员,他们更有地方官化的趋势。

刺史职位的改变

东汉末年,农名起义不断,各郡守难以应付。后来宗室刘焉提议“刺史威轻,既不能禁,且所用非人”,他希望刺史改为牧伯,镇守各方。

刘焉的建议得到采纳,朝廷派刘焉为益州牧,此后州牧便凌驾于郡守之上,而刺史也消失在历史上,成为州牧这个称呼。

而州牧的权力更大,他们可以掌控地方行政权、财政权、兵权等,每个割据军阀也都以州牧自认,比如当时的袁绍、刘表、曹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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